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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啟動非居民用氣價格聯動機制調整終端銷售價格的通知
湘發改價調〔2024〕811號
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邵陽市、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郴州市、婁底市、懷化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城市燃氣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湘發改價調規〔2023〕619號)相關規定和城市燃氣經營企業天然氣采購價格情況,經研究,決定啟動氣價聯動機制,聯動上調長沙市等11個城市中心城區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價格聯動額度
統一聯動上調0.309元/立方米,具體價格見附件。部分城市燃氣企業無法同步同向全額傳導的漲價因素,在下一調整周期進行清算,統籌考慮。
二、調價時間
本次價格調整從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三、有關要求
1、各地要加大政策宣傳引導,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秩序。
2、當地政府和城市燃氣企業要強化保供穩價責任,優化氣源采購價格,合理控制氣源采購成本,加強供需銜接,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的迎峰度冬工作。
3、各城市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聯動價格,按規定做好購銷價格公示公開和終端銷售價格公示,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附件:長沙市等11個城市中心城區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表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長沙市等11個城市中心城區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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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燃氣經營許可管理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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